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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找工作,也会有人在离职,离职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了。在以前的时候大家都会认准一个工作,干到退休,再继承给自己的孩子。但是现在不同了,我们可以不断的变换工作,干自己喜欢的工作。但是工作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情,有的时候会被强制离职,强制离职的话,公司就需要给我们离职补偿。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大家可以在福昕知翼上面了解一下。劳动法新规定离职补偿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离职补偿发放条件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以上就是关于离职补偿的相关内容,离职的原因不同补偿也是不同的。我们要知道国家对于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才能够在我们遇到问题的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内容,在福昕知翼上面都会有分享,大家可以多去浏览和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