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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公务员的报名资格有哪些?公务员考试的主要形式?

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 阅读量4060 2022-03-25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报名公务员,我国也对公务员的报名资格问题进行详细的规定,那么,究竟省考公务员的报名资格有哪些?相信各位朋友们都很想知道自己是不是也满足最基本的报名条件,这也是我们能够报名的前提,既然这个问题这么的重要,我们当然是要立马搞清楚了,下面就一起看看福昕知翼的小编怎么告诉大家吧,一起看看详细的条件都有什么吧。

省考公务员的报名资格有哪些?公务员考试的主要形式?

公务员考试的主要形式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

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考试程序一样。

省考公务员的报名资格有哪些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十八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知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省考公务员的报名资格有哪些?公务员考试的主要形式?

省考公务员的报名资格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的相关解答如福昕知翼的小编在上文所述,大家看完之后,就可以了解到我们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有什么了吧,总之,如果你也想要报名的话,就一定要事先检查下自己是不是具备上面的这些条件,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大家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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